学生处是在院党委和行政领导下,负责全院学生工作的职能部门,包括学生处、团委、保卫等工作,具体职能如下:

1、制定全院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、学生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。

2、定期调查、研究和分析学生思想动态,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的新内容、新方法。

3、全院辅导员队伍建设,负责对各系学生管理工作的指导、服务、考核、评比和表彰工作。

4、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各系部学生工作负责人、辅导员会议,交流学生工作情况、沟通信息、安排工作。

5、全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、心理知识的宣传普及、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。

6、全院学生奖学金、助学金管理、建档立卡申报和学生奖、惩工作。

7、全院学生学籍管理各项工作。

8、全院学生公寓管理、宿舍安全及环境卫生。

9、根据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制订团的工作计划,研究决定团内重大事宜。

10、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,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、团的基本知识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培养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一代新人。

11、根据学生特点,生动活泼地开展工作,精心组织一些具有开拓性、示范性的活动,寓教育于活动之中,促进青年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。

12、组织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、青年志愿者活动、课外学术科技活动,开展争创优秀团支部、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的活动。

13、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,提高团员的素质,发挥共青团员的模范作用,做好对后进学生的思想转化工作。

14、建立健全团的各项制度,负责审批新团员入团和超龄团员退团、团员的奖惩等团的组织工作,管理团内文书和团员档案。

15、积极倡导和组织学生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各种文体活动。

16、关心团员青年的学习、生活,及时反映学生在教学、卫生、体育、课余活动等方面的要求和意见,并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加以解决。

17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。